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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级与省级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学年)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而且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当年国家奖学金的总人数,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每年评审一次,奖励的标准是每人每年5000元。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均可申请,我院根据学生每学年的成绩和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评审。

★“国家助学金” 2000/学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给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提供帮助。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最高奖金3000/学年)

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是海南省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全省每年定额发放给300名学生,其中50名特别优秀的学生享受一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100名学生享受二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150名学生享受三等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每年合计安排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50万元。

 

 

 

二、学院级奖学金、助学金

★“十佳大学生奖学金”(3000/学年)

学院十佳大学生奖学金是学院最高层次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全院每年评选10名。十佳大学生奖学金的获得者从学院“三好学生”获得者中产生,在学院学风、校风建设中成绩卓越,群众威望高,为广大同学树立榜样。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及院级荣誉的学生优先评选。该项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3000元。

★“三好学生奖学金”(2000/学年)

学院三好学生奖学金要求学年课程平均成绩点达3.3及以上,考查课程全部优良,综合考评进入班级排名前10%,在德、智、体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同等条件下,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及院级荣誉的学生优先评选。该项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2000元。

★“甲等奖学金”(1200/学年)

学院甲等奖学金要求学年课程平均成绩点达3.2及以上,综合考评进入班级排名前20%。同等条件下,获院级荣誉和在英语、计算机、职业技能等级考证及社会实践方面表现积极,成绩优良者优先评选。该项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1200元。

★“乙等奖学金”(800/学年)

学院乙等奖学金要求学年课程平均成绩点达3.0及以上,综合考评进入班级排名前30%。同等条件下,获院级荣誉和在英语、计算机、职业技能等级考证及社会实践方面表现积极,成绩优良者优先评选。该项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800元。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300/学年)

积极带领和组织同学开展各种集体活动,工作认真负责,成绩显著,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学年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2.5以上。同等条件下,获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集体奖项的主要学生干部优先评选。该项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300元。

★“优秀社会工作者奖学金” 200/学年)

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位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做出显著成绩,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者;学年课程成绩平均绩点达2.5以上;在同等条件下,在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奖的学生优先评选。

★“中华职业教育奖学金” 800/学年)

中华职业教育奖学金是海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位鼓励我院学生奋发进取、努力成材、报效祖国特设立的,奖励在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或行业技术等级考试、实践操作或技能竞赛以及社会生产服务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该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标准每人每年人民币800元,名额不超过60人。

★“罗牛山自强奖学金” 1000/学年)

为了激励我院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自强进取、学好本领,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从2002起每年为我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全日制在校特困生中的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级名额50名,奖励标准是每人每年1000元。

★“钟士”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 1000/学年)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自觉肩负起时代责任,成为国家建设和民族振兴人才,海南钟士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钟文魁先生特设立“钟士”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鼓励我院优秀困难大学生,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该项奖学金每年奖励优秀贫困大学生20名,奖励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

学院“贫困生补助”(300-500/学年)

为帮助我院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问题,使他们安心学习,结合我院实际,学院设立学生助困金。特困补助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进行,每生每学年300-500元。

 

 

同时,我院团学组织还设立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部门,为广大同学提供勤工助学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同学们既可以通过勤工助学补贴学费生活费,也能接触社会、了解社会、适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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